百合花剧社规章制度
为维护百合花剧社的正常秩序,树立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良好社风,特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本规章适用于一竞技官网百合花剧社全体社员。
1.剧社实行社长负责制,其他各部成员均在社长直接领导下,完成其所安排的各项任务。
2.分社实行严谨的考勤考核制度,凡本分社成员,无故三次未参加或三次以上不参加剧社组织的演出、活动、会议等,视为自动退社。一次以上三次以下者,由负责人提出警告批评。凡在分社组织的各种活动中,消极怠工,不服从各部门协调,不听从负责人指挥,有故意破坏等行为,达到两次或两次以上者,视为自动退社。
3.各部部长应当认真组织好本部门成员按时完成社部下达的任务。如有逾期未完成任务的部门,部长将视为组织不力,记过一次。所在部社员通报本剧社予以批评,累计达五次以上的部门,部长将免职,所在部成员视情节轻重酌情处理。(如有特殊情况,本规定应以社部最终讨论结果为标准)。
4.新成员申请加入本社,应由主管人副社长及所申请加入部门的部长共同认真考核,并报学院社团联合会备案。
6.剧社社费使用办法,由办公室负责,各部门如需要社费活动,向社长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办公室发放。各项支出必须有根有据。办公室应当在一定的时间内定期公布财务支出情况,接受监督,如有呆帐、坏帐,死账或与实际严重不符的情况,则办公室主任停职检查,造成严重影响的,交到学院社团联合会处理,并开除社籍。
7.剧社所有成员均对社长,各部门及其他成员有监督权利。当发现上述人员有违反社规中的任何一条时,有权利提出指正批评。
9.剧社各成员之间地位一律平等,有工作上差别,但决无地位差别。
10.剧社演出活动所获得奖金或其它奖励均属全体社员所有。由本社负责安排,对于参加演出并获奖者,本社给予奖励。
11.剧社组织应当认真听取社员对于分社发展方向的一些建设性意见。如认为可行,应当及时采纳,以使分社更好的发展。
12.剧社全体成员平等地享有戏剧社所规定的一切权利(特殊除外),享有参与剧社日常事务的权利。分社在对社员作出处分决定之前,应当听取社员或者其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作出开除社籍处分决定时,应当由剧社部长级会议研究决定。
一竞技官网 一竞技官网
社团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