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团工委:
一年来,我校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在上级团组织和学校党政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扎扎实实地开展团的各项工作,在团的组织建设、青年志愿工作、科技创新活动、校园文化建设、社会实践服务等方面做了积极有益的探索并取得了喜人的成绩,有力促进了我校共青团事业的发展。
为表彰和宣传在2010年共青团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校团委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0年度“两先两优”(先进基层团委、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一)先进基层团委评选条件
1.班子建设好。按期换届,民主选举,整体素质高,制度健全有效,思想作风过硬。
2.主题活动好。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和青年需求,围绕青年成长、成才,办实事、办好事,卓有成效地开展团的各项活动。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辽西北计划、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等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3.支部建设好。履行团委职责,加强支部建设,指导支部工作,带动支部工作全面活跃。所属团支部按期换届,民主选举,组织制度健全有效,富有活力。
4.活动阵地建设好。活动有阵地,工作有依托,经费有保障。
5.工作环境好。党政领导重视,团建工作纳入党建工作总体范畴,贯彻执行中央、省、学校关于加强共青团工作的政策。配齐配强团的班子,团干部待遇落实到位。
6.2010年一竞技官网共青团工作考核成绩全校前十名。
(二)先进团支部评选条件
1.有班子。团支部班子健全,按期换届、支委称职。
2.有制度。制度健全完善,团员教育、管理出色,组织生活注重质量,发展团员坚持标准。
3.有活动。各项常规性活动坚持经常,团员参加广泛,形式多样。立足实际,形成特色,富有成效,有所突破。原则上参加校级以上校园文化活动获得三等以上奖励不少于十项。
4.有作用。充分发挥团员模范带头作用,有凝聚力和战斗力,把支部建设成班级的核心,并能积极认真的完成上级党团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成绩突出。
5.其他要求。全年学生考试及格率不低于90%,全年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0,在省级以上科技创新或专业技能竞赛中获得三等以上奖励不少于1项,全国大学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考试通过率高(其中2008级均不低于50%,2007级均不低于75%)。
二、优秀个人评选条件
(一)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1.模范履行和正确行使团章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积极参加各级团组织开展的政治理论学习,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关心国家大事,具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感。
2.团结同学,热心帮助周围同学,同学关系融洽。刻苦学习,成绩优秀,智育成绩专业排名前1/3或综合测评成绩班级前1/4。
3.英语和计算机成绩优秀。2007级和2008级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分别不低于425分和355分,其他年级英语课程成绩不低于70分。2007级和2008级要求通过国家或省计算机等级考试。
4.积极参加“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及学校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并在活动中获得过学校三等以上奖励。
(二)优秀团干部评选条件
1.带头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组织本单位团员青年进行政治理论学习,关心国家大事,具有较强的政治责任感。
2.热心帮助周围同学,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带领本支部同学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本人学习刻苦,成绩优秀,智育成绩专业排名前1/3或综合测评成绩班级前1/4。
3.英语和计算机成绩优秀。2007级和2008级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分别不低于425分和355分,其他年级英语课程成绩不低于70分。2007级和2008级要求通过国家或省计算机等级考试。
4.认真组织本单位同学参加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且成绩显著。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参加 “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和大学生社会实践等活动。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可以优先考虑
1.参加重大国内外交流活动、竞赛比赛,为国家或学校赢得良好声誉。
2.被新闻媒体报道并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3.见义勇为或有其他社会突出贡献。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年度的评比
1.2010年度团员民主评议结果不是优秀。
2.违反校规校纪和受到纪律处分。
3.全年平均学分绩点文科低于2.6或理工科低于2.4。
4.无故不交学费。
三、评选数额分配
1.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的评选名额要从严掌握,以确保其典型性和先进性,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
2.各单位报送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数量不得超过分配名额。
3.2010级和2007级推荐参评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的比例原则上分别不超过各项指标的10%。
四、评选时间安排
1.推荐阶段(12月1日至12月10日)。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团支部、团员、团干部对照条件自行申报。各学院团委、团工委组织部门要对申报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认真的审查,并将通过审查的名单广泛征求党组织、辅导员老师、专业课教师的意见。最后,将名单提请学院团委会或团工委会议讨论并确定最终推荐名单。
2.申报阶段(12月11日至12月14日)。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组织申报集体和个人填写相关表格,并指导他们撰写事迹材料。同时,将拟推荐集体和个人名单在学院宣传栏统一公示3天。原则上12月14日13:30至16:00期间,各单位统一报送申报的材料。
3.审批阶段(12月15日至12月30日)。校团委组织部将根据文件要求,对照各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逐一审核。对于不符合申报要求的材料,视情况退回修改或取消参评资格。通过审核的集体和个人名单报校团委书记办公会讨论通过后,在师大青年网和宣传栏公示3天。
4.表彰阶段(2011年初)。在共青团一竞技官网一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上统一表彰,学校团委将统一颁发奖牌、奖状或证书。
五、相关要求
1.各基层团委、团工委要高度重视和认真组织好本次评选表彰工作,要将评选表彰工作当作对全体团员青年进行思想教育的重要形式来抓。
2.评选过程中坚持自下而上的原则,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层层推荐,逐级评选。在评选过程中要充分考虑专业、年级情况,保证评选工作的广泛性。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实验学校、附属艺术学校、附属学校参照评选标准推荐,要做到客观、公正,严禁弄虚作假。
3.先进基层团委、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须填写申报表一式两份,手写或打印填写均可。申报先进基层团委和先进团支部的单位须提交不少于2000字的经验交流材料一份,文风体例要区别于简单的工作总结。申报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不需要提交事迹材料。
4.各学院务必于12月14日13:30至16:00期间,将本单位的申报表和材料报送校团委组织部,为避免材料丢失或延误,请不要提前报送。各类奖项逾期不报,视为弃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