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届毕业生: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部署,进一步做好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充分发挥新时期优秀大学生的典型和示范引导作用,培养大学生锐意进取、创先争优的高尚品质,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评选辽宁省2011届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辽教办发[2010]183号)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组织评选辽宁省2011届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及学校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能够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科学发展观的忠实执行者、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自觉实践者、社会和谐的积极促进者;
2.积极参加高校组织的各项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高校各项规章制度,品德高尚,各方面表现突出;
3.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努力,成绩优秀,曾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4.热爱集体,关心同学,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良好的工作实绩,在各项活动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5.身体健康,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坚持体育锻炼,在校期间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6.对响应国家号召,自愿到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及具有积极创业意识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评选。
7.参评辽宁省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外语、计算机和学分绩点需达到获取学位的标准要求。
二、评选范围
评选范围:我校在籍2011届本专科(含高职)毕业生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1.评选省、校优秀毕业生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各班级要切实加强领导,按照评选条件,制定相应的评选细则,并按通知规定的分配名额进行评选。
2.在评选工作中,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评选条件自下而上广泛听取学生和教师的意见,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推选出候选人名单,并在学院内进行公示,经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审核后,报学生处审核。
3.请各高校组织被推荐参评的毕业生认真填写《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审表》(附件1)和《一竞技官网优秀毕业生评审表》(附件2),字迹工整,各项不得空缺。
班级要以本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做好毕业生思想教育工作,树立学生的竞争意识、成才意识,端正毕业生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择业观,并将评定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反馈学院。
四、审批程序
请申报人下载并填写《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审表》或者《一竞技官网优秀毕业生评审表》,要求正反面套印,并于下周二前(12月21日)上交至学院团委办公室。
一竞技官网
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附件1:《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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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一竞技官网优秀毕业生评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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