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一竞技官网征集在校大学生入伍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10-26 浏览次数: 2173

校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2012年冬季征兵工作,根据沈阳市《沈阳市2012年征集在校大学生入伍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条件

(一)范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全日制高校普通本科、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在读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在读生),尽量多征集2013届高职(专科)毕业生和2012年入校的学生。

(二)年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男青年为1822岁,大专毕业生可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岁;在校大学生女青年为1820岁,应届毕业生不超过22岁。根据本人自愿和部队需要,也可征集年满17岁的在校男、女大学生入伍。

(三)条件。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身体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从去年开始,国防部对部分体检项目标准进行了调整,主要有: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25%,不低于标准体重15%的为合格;面部、颈部文身或瘢痕直径超过2厘米,着短装身体其它裸露部位直径超过3厘米,或经手术处理影响军容的为不合格,其它部位文身或瘢痕不影响正常功能和形象的,无黑社会性质的为合格;男青年扎耳眼无明显疤痕、无可视性穿孔,不影响军容的为合格。

二、相关政策、待遇

国家、省、市和部队都对应征入伍的高校大学生给予优待。主要政策是:

(一)国家相关政策

1、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和复学后学费资助政策。

1)对入伍的高校在校生由中央财政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对申请退役复学的高校在校生给予学费资助,资助学费最高不超过6000元,年学费高于6000元的,按6000元资助;低于6000元的,按实际资助。

2)对入伍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由中央财政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

2、学业安排和退役后复学政策。

高校在校生入伍前,学校应尽可能安排他们参加本学期所学课程的考试,也可以根据其平时的学习情况,对本学期所学课程免试,直接确定成绩和学分,并保留学籍至退出现役后二年内。服役期满退出现役选择复学的,对原就读学校撤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转入同等学历相关专业高等学校复学;原所学专业撤销的,由学校安排转入其他专业复学;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延长学习时间;对专科升本科、本科报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原是本科生的可申请转到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原是专科生的可以免试转入本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本科学习,属独立设置的专科学校的专科生,由学校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所学本科专业毕业后,可免试保送所学专业研究生。

(二)辽宁省相关政策

退役高职(专科)学历士兵,经审核合格后可免试就读本省的成人本科;参加专科升本科考试的实行计划单列、考试成绩单独划线择优录取。退役普通本科学历士兵退役后三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

(三)沈阳市相关政策

1)退役后发放自主就业经济补助。沈阳市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服义务兵期满退出现役后选择复学的,由沈阳市和所属各区、县(市)政府发放经济补助,沈阳市户籍的标准为73000元(含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非沈阳市户籍的标准为63000元(不含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其优待金在入学前户籍地领取)。2)就业扶持。①考录公务员、招聘老师和事业单位岗位。全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拿出一定比例的县(市、区)、乡(镇)机关公务员考录计划,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沈阳籍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士兵)定向考录,退役大学生士兵在部队服役期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在招聘老师时,优先录用师范类、具备老师资格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岗位时,将安排一定数量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②自主创业。退役大学生士兵选择自主创业的,享受辽宁省大学生自主创业优惠政策,创办的企业优先进入辽宁省大学生创业教育实训孵化基地,免费享受基地提供的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实习实训等各项服务。首次自主创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正常纳税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2000元至4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支持退役士兵创业的典当融资、典当行对创业都免收典当综合费用,对免收的典当综合费用由财政部门按照27‰的月综合费率给予一次性补贴,综合费用补贴的当金上限额度最高可达30万元;从事个体经营自筹资金不足的,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最高不超过50万元;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娱乐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费用。③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对退役大学生士兵由市、区(县、市)统一组织免费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使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建立就业培训档案,加强就业对接,通过定向培养、举办专场招聘会等形式,帮助退役士兵实现就业。④办理就业、户口迁移手续。毕业大学生士兵退出现役一年内享受应届毕业生待遇,落实工作单位后,全市各级毕业生就业部门及公安机关要按照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就业、户口迁移手续。⑤实行实名制管理。市、区两级安置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通过市、区、街道(乡镇)、社区建立退役士兵接收、培训、经济补助、自主就业、创业、安排工作等工作全程的“一对一”实名就业数据登记库,保证退役士兵得到实名制的就业服务。⑥开通咨询窗口和热线。开通全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退役士兵政策咨询窗口和咨询热线,优先对退役士兵实施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人才交流活动,组织开展“送政策、送岗位、送技能、送补贴、送服务”的专项援助行动。

(四)部队待遇

1、选拔军官。根据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从大学毕业生士兵中选拔军官暂行办法的规定,选拔军官包括: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报考军队院校和保送入学。具有二本以上学历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毕业学年入伍,服役期间取得学历和学位的)和表现优秀的三本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6周岁(截止当年630日),符合总政关于提干有关政策的,可以直接提拔为现役军官。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可以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取的入有关军队院校培训,学制2年,毕业合格的列入提干计划。大学毕业生士兵保送入学对象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安排6个月任职培训;具有专科学历的,安排2年本科层次学历培训。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入伍满1年半,年龄不超过23周岁,表现优秀的,可以报考军队院校。

2选取士官。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统一录取且取得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大学生毕业生士兵,首次选取为士官确定军衔等级和工资起点标准时,其在普通高等学校按规定学制就读的年数视同服役时间。在实习期间入伍且入伍后取得就读院校颁发的大专以上学历证书的,在校就读的年数视同服役时间。首次授衔时,大专毕业定为下士第2年,工资标准为下士4档(工资标准为2300元左右);本科毕业生为下士第3年、工资标准为下士5档(工资标准为2400元左右)。

在校大学生士兵在选取士官时,优先于普通士兵,初次选取为士官时,定为下士第1年(工资标准为2100元左右)。

3、生活待遇。(1)服义务兵的待遇。义务兵在部队第一年每人每月发放津贴500元,第二年发放600元,驻西藏等艰苦地区的义务兵发放地区补差。吃住、服装免费保障,选择自主就业的退役金9000元,合计1名义务兵服役两年,部队约需开支40000元。2)选取士官后的待遇。我军士官实行工资制和定期增资制度,初级士官21003000元,中、高级士官3400元以上,同时享受免费医疗、住房补贴、房租补贴和住房公积金待遇。士官退出现役后,服役满12年的中、高级士官转业由国家负责安排工作。

三、有关要求

应征学生报名时间为1024115男在校大学生可持身份证、学生证、2张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到学校武装部(校园安全与管理处)征兵办公室报名。

一竞技官网武装部征兵办公室

  话:86574959

  址:学校正门北侧大门征兵办公室

  址:http://210.30.208.171/

女在校大学生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网址为http://zbbm.chsi.com.cn。同时,所有在校大学生应于1031日前,登录高校在校生网上预征报名系统,填写相关信息,下载打印《应征入伍高校在校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并提交学校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

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务必将此通知精神传达到全体学生。

 

 

 

一竞技官网武装部

2012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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