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迎全运 爱祖国 树新风”辽宁省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大学生公益广告创意设计大赛的通知
辽教发[2013]98号
省内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迎接在辽宁省举办的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充分发挥省内高校青年学生关注全运、参与全运、志愿全运、贡献全运的积极性,展现我省大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经研究,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财政厅、第十二届全运会组委会新闻宣传部决定联合组织开展“迎全运爱祖国 树新风”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大学生公益广告创意设计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规程
(一)竞赛名称
“迎全运 爱祖国树新风”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大学生公益广告创意设计大赛
(二)竞赛目的与意义
大赛以2013年第十二届全运会为契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弘扬中国精神,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为主题,“有梦想,有机会,有奋斗”,充分发挥省内高校青年学生关注全运、参与全运、志愿全运、贡献全运的积极性,并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青年学生的创造力、想象力与卓越的设计才华相结合,从而深入贯彻落实“迎全运爱祖国 树新风”的理念。为2013全运年贡献力量,为实现中国梦积聚能量。
(三)参赛对象及要求
1.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在校生均可参赛;
2.每件参赛作品设计者人数与指导教师人数均不得超过2人。
(四)大赛主题
大赛根据党的十八大报告所提出的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中国力量”、“中国精神”、“中国梦”,具体分为九个主题:
1.全民健身.共享全运
2.志愿全运.心手相印
3.爱祖国.讲奉献
4.中国梦.中华情
5.终身学习
6.关注地球家园
7.倡导诚信
8.廉洁奉公
9.弘扬正气
(五)参赛作品类别及格式
大赛参赛作品分为以下3个类别:
1.平面广告类:包括报纸、杂志、招贴等平面广告作品。具体要求如下:
(1)参赛作品规格指定为A3(297*420mm),分辨率300dpi,RGB色彩,jpg格式,设计版式横竖不限。
(2)系列广告作品以两张或三张为一套,如3张版式编排参照下图所示,请保持设计版式横竖一致。
2.网络广告类: 可在网络上呈现的任何动态公益广告类作品。具体要求如下:
(1)作品长度分为15秒、30秒、两种长度。
(2)可选择FLV、mpeg2 、avi 、mov格式。
3.移动媒体(Ipad、手机媒介)广告类: 可在IOS 、Android、Windows phone等移动媒体平台上呈现的公益广告类应用作品。
要求向用户介绍应用作品,以便于用户了解该商品的概况、功能、玩法或用法和使用注意事项等。为让用户有更直观的感受,利于促进作品展示,请制作15秒-30秒宣传短片一件。
(六)参赛作品要求
1.每位参赛学生最多可选3个主题进行创作,文案自拟。
2.请勿于参赛作品画面呈现带有作者姓名及学校字样的信息。
3.作品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作品如引起知识产权异议或纠纷,其责任由参赛者承担。
4.参赛作品须为原创作品,若发现他人冒充作者(暨作者本人非原创),一经查实,将取消本次比赛资格及成绩。
5.近两年参加过其他比赛的获奖作品,不得参与本次比赛。未获奖作品经过修改后可提交并参加比赛。
(七)奖项设置及评选方式
1.学生奖项
(1)金奖:每个主题各1件(如该主题作品未达到金奖水准,可空缺)。
获奖作品作者将获得奖金2000元人民币。
(2)银奖:每个主题各2件。
获奖作品作者将获得奖金1000元人民币。
(3)铜奖:每个主题各3件。
获奖作品作者将获得相应奖品。
(4)优秀奖:每个主题各10件。
获奖作品作者将获得相应奖品。
所有获奖作品均颁发相应获奖证书。
2.组织奖项
对在大赛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高校设优秀组织奖。
3.指导教师奖项
获得金奖作品的指导教师将获得优秀指导教师奖。
4.评选方式:
邀请相关知名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团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具体评选将以主题表达准确性、视觉设计生动性、创意理念新颖性、整体画面协调性等为标准。如果同一学生有多件作品参赛并获奖,将按照最高奖项授予奖金,所有获得奖项均颁发获奖证书。
所有获优秀奖以上参赛作品将于2013年全运会开幕之际参加“迎全运 爱祖国 树新风”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大学生公益广告创意设计大赛优秀作品展以及之后的省内各高校巡回展。
(八)竞赛时间及作品报送方式
1.作品收稿时间为2013年6月27日。
2.作品报送方式:
每幅参赛作品及相对应的报名表制作成一个文件夹,并以组别+姓名为文件夹命名。例如:参赛学生杨晓,参加主题为4.中国梦.中华情,则文件夹命名为“4-杨晓”;如果该生有3套作品参加同一主题比赛,该作品为其中第一件作品,则文件夹命名为“4-杨晓-1”。
二、竞赛组织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财政厅
第十二届全运会组委会新闻宣传部
承办单位:鲁迅美术学院
辽宁省美术家协会设计艺术委员会
协办单位:辽宁日报报业集团
辽宁广播电视台
十二运专刊
(二)组织形式
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共同组织成立大赛组委会。组委会成员如下:
主任委员:孟繁华 辽宁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十二运组委会新闻宣传部部长
副主任委员:韩亚力 辽宁省委外宣办主任、十二运组委会新闻宣传部副部长
刘晓华 鲁迅美术学院党委书记
韦尔申 鲁迅美术学院院长
委员:
田奎玉 鲁迅美术学院常务副院长
王 虹 鲁迅美术学院党委副书记
李宝泉 鲁迅美术学院副院长
孙 明 鲁迅美术学院副院长
王力明 鲁迅美术学院纪委书记
及云辉 鲁迅美术学院副院长
曲道林 辽宁省财政厅教科文处副处长
张平礼 辽宁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副处长
秘书长:常树雄、赵璐
办公室成员:薛舒阳、张健、张靖、郭森
办公室秘书:陈禹竹
三、领队与选手须知
1.大赛相关信息将在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网(www.upln.cn)的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栏目发布。大赛结果也将在上述网站公示,并在相关媒体公布。
2.请各学校联系人密切关注大赛相关信息、竞赛群并与竞赛组委会办公室保持联系。
3.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辽宁省教育厅
2013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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