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展示我校女大学生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着力打造具有师大个性魅力的校园文化氛围,充分展示新一代大学生的综合文化素养和良好的公众形象,充分彰显青春靓丽的风采,特制订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魅力青春——我的形象我代言
二、活动对象及要求
1.在校全日制一、二、三年级本科女生;
2.形象好,气质佳,自信心强,谈吐清晰,举止优雅大方;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高1米65以上;
4.学习优良,具有一定文体特长;
5.乐观向上,集体观念强;
三、 比赛安排
1.报 名:请参赛选手填写报名表(见附表)并于12月8日将报名表以学院为单位上报到校团委文体部。
2.复赛时间 :12月13日 地点:校团委1号厅
4.决赛时间 :12月23日 地点:星河剧场
注:具体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四、 活动细则
1.本次活动将采取学院推荐制,各学院在进行初赛的基础上,推荐2名优秀选手参加到学校组织的复赛当中;注:“形象大使”更注重的是“内涵”与“综合素质及综合能力”,体现的是参赛者的智慧,因此各学院在评选推荐时要更多地注重学生的知识储备及气质涵养;
2.通过复赛选拔,最终确定15名选手进入决赛环节。参加决赛的选手将由学校统一安排老师对其进行培训;
3.在决赛过程中将加入形体展示环节。
五、比赛流程
1.晚装秀
2.自我介绍+机智问答(2分钟)
3.形体展示(体型服)
4.才艺展示(3分钟)
六、评分标准
1.形象气质 30分
语言表达能力占10分。
身材、体形、体态、头发、皮肤及五官状况占10分;
化妆、发型、服饰、试装、设计后形象造型的自我认同感和能动表现力占10分;
2.服装搭配 10分
体型服、晚装的表现及对主题的理解占5分;
对神态、步态造型等技能技巧的综合运用处理占5分;
3.礼仪知识问答 20分
旅游知识、历史文化知识、自然常识、思维分析、知识运用能力及对事物判断力(其中家乡旅游景观和人文历史讲演)占10分
文化基础知识水平、个人综合修养状况占10分
4.模特台步 20分
神态、步态的自然协调性和总体体态的和谐程度占20分。
5.才艺展示 20分
基本技能技巧的掌握程度占5分;
艺术基础水平 (包括对音乐、美术、舞蹈和其他艺术形式的感知力)占10分;
对舞美、灯光和音乐设计的感知能力及特定舞台艺术氛围中的表演、展示能力占5分;
七、奖项设置
“沈师·俪景”校园形象大使冠军
“沈师·俪景”校园形象大使亚军
“沈师·俪景”校园形象大使季军
“沈师·俪景”校园形象大使最佳风采奖
“沈师·俪景”校园形象大使最佳笑容奖
“沈师·俪景”校园形象大使最佳才艺奖
“沈师·俪景”校园形象大使最佳口才奖
“沈师·俪景”校园形象大使最具气质奖
“沈师·俪景”校园形象大使奖
共青团一竞技官网委员会
2010年12月3日
方案及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