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校团委关于“沈师•俪景”校园形象大使选拔大赛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0-12-03 浏览次数: 1215

为充分展示我校女大学生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着力打造具有师大个性魅力的校园文化氛围,充分展示新一代大学生的综合文化素养和良好的公众形象,充分彰显青春靓丽的风采,特制订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魅力青春——我的形象我代言

二、活动对象及要求

1.在校全日制一、二、三年级本科女生;

2.形象好,气质佳,自信心强,谈吐清晰,举止优雅大方;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高165以上;

4.学习优良,具有一定文体特长;

5.乐观向上,集体观念强;

三、   比赛安排

1.    名:请参赛选手填写报名表(见附表)并于128将报名表以学院为单位上报到校团委文体部。

2.复赛时间 :1213   地点:校团委1号厅

4.决赛时间 :1223   地点:星河剧场

注:具体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四、   活动细则

1.本次活动将采取学院推荐制,各学院在进行初赛的基础上,推荐2名优秀选手参加到学校组织的复赛当中;注:形象大使更注重的是内涵综合素质及综合能力,体现的是参赛者的智慧,因此各学院在评选推荐时要更多地注重学生的知识储备及气质涵养;

2.通过复赛选拔,最终确定15名选手进入决赛环节。参加决赛的选手将由学校统一安排老师对其进行培训;

3.在决赛过程中将加入形体展示环节。

五、比赛流程

1.晚装秀

2.自我介绍+机智问答(2分钟)

3.形体展示(体型服)

4.才艺展示(3分钟)

六、评分标准

1.形象气质     30

语言表达能力占10分。

身材、体形、体态、头发、皮肤及五官状况占10分;

化妆、发型、服饰、试装、设计后形象造型的自我认同感和能动表现力占10分;

2.服装搭配     10

体型服、晚装的表现及对主题的理解占5分;

对神态、步态造型等技能技巧的综合运用处理占5分;

3.礼仪知识问答 20

旅游知识、历史文化知识、自然常识、思维分析、知识运用能力及对事物判断力(其中家乡旅游景观和人文历史讲演)10

文化基础知识水平、个人综合修养状况占10

4.模特台步     20

神态、步态的自然协调性和总体体态的和谐程度占20分。

5.才艺展示     20

基本技能技巧的掌握程度占5分;

艺术基础水平 (包括对音乐、美术、舞蹈和其他艺术形式的感知力)占10分;

对舞美、灯光和音乐设计的感知能力及特定舞台艺术氛围中的表演、展示能力占5分;      

七、奖项设置

“沈师·俪景”校园形象大使冠军

“沈师·俪景”校园形象大使亚军

“沈师·俪景”校园形象大使季军

“沈师·俪景”校园形象大使最佳风采奖

“沈师·俪景”校园形象大使最佳笑容奖

“沈师·俪景”校园形象大使最佳才艺奖

“沈师·俪景”校园形象大使最佳口才奖

“沈师·俪景”校园形象大使最具气质奖

“沈师·俪景”校园形象大使奖                         

 

共青团一竞技官网委员会

                                              2010年12月3

 

 

方案及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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